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的医学理论

 点击下载 

指导原则编号:【Z】GCL1-1



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的医学理论
及文献资料撰写原则
(第二稿)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八日



 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的医学理论
及文献性资料撰写原则


    一.概述
    本撰写原则主要是中药、天然药物注册中申请临床研究注册时撰写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的基本要求。
中药、天然药物与化学合成药物的新药研究与开发有很大的不同,一般而言,在进行药学、药理和临床等试验研究前,大多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已经具有一定的临床、药效、毒理等方面的研究基础,而这些支持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基础是影响药物研究与开发前景、风险、技术要求的重要因素,也是药品审评中比较关注的问题。因此,认真研究、总结和分析已有的研究基础,是中药、天然药物研发工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判断能否进入临床研究的重要依据,因此有必要明确中药、天然药物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撰写的基本要求。
    二. 撰写的基本要求
    撰写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的目的在于说明研制药物对拟主治病证(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的支持程度,应反映其研究基础、研究目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过程。应该突出中医药特色、突出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作用、突出中医临床应用经验的支持作用。使药品审评者可据此评价所研发药物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基础及其对进入临床研究的支持程度,决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三. 具体内容的撰写要求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技术要求”,这部分内容主要是注册申报资料3的“立题目的与依据”。包括处方来源和选题依据,有关传统中医理论、古籍文献、国内外研究现状或生产、使用情况的资料综述,以及对该品种创新性、可行性等的分析,包括和已有国家标准的同类品种的比较。
    (一) 处方组成,功能、主治病证(适应症)
    本项目下规范表述处方组成、剂量(一日用药量),功能、主治(适应症),拟定的用法用量。中药制剂应根据本品的组方特点和中医药组方理论,确定其合理的功能、主治,用中医术语表述;天然药物制剂可以根据现代药理研究结论拟定。
拟定的主治病证(适应症)一般应注意对中西医疾病、病情、分期、分型、中医证候等方面的合理限定。
    (二)立题目的
立题目的应明确该品种的研发目的,其论述应该明确、具体。拟定的主治病证(适应症)或适用的人群,应考虑新药研究的可操作性,并符合临床实际。
应提供所拟定的适应病证的流行病学资料,目前的治疗现状,存在的问题,本品拟解决的问题、作用特点和本立题的意义。
    (三)立题依据
     1.处方来源
    应详细说明处方来源、应用、筛选或演变过程及筛选的依据等情况。来源于古方的应该详细说明其具体出处、演变情况,现在的认识及其依据。已有临床应用经验的应该根据实际应用情况提供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信息,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别和品种可应用动物或/和人体的药效、毒理和临床的文献资料或正式新药研究前的处方筛选中的试验研究资料来说明。
    2.对主治病证病因病机、治法与处方的论述
    中药制剂应用中医药理论对主治病证的病因病机、治法进行论述,并对处方的基本配伍原则(如君、臣、佐、使等)及组成药物或成份加以分析,以说明组方的合理性。
天然药物制剂应结合已有的研究资料对拟定适应症提供依据并加以阐述。注意药物作用特点应与适应症的病情、分期、分型等方面相适应,说明拟定适应症的合理性,并反映其下一步临床研究的思路。
    3.文献综述
    应围绕制剂的研究目的,从主治病证(适应症)、处方用药等方面进行古今文献综述,以进一步说明立题依据的科学性。应注意引用文献资料的真实性及针对性,并注明出处,注意文献的可信度和资料的可靠性。
    注:申报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中药材代用品、天然药物等应重点围绕立题依据提供其古今文献综述。
    (四)对申报品种创新性、可行性分析
    1.国内外相关品种研究、生产、使用现状的分析
    应提供国内外与本品主治病证(适应症)相同或相近品种的研究、生产、使用现状的分析资料,以及与本品的处方组成相近药物的国内外研究、生产、使用现状的分析资料,以说明其创新性。
    2.和已有国家标准的同类品种的比较
    应提供和已有国家标准的同类品种的比较资料,以说明其特点和开发意义。
    3.可行性分析
    应从本项研究理论依据的科学性、处方组成的合理性、进一步研究的可操作性以及市场前景的预测等方面加以论述。
    四.参考文献
    1.ICH注册技术资料汇编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2年)
    3.《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1999年)
    4.中药新药研究的选题思路 张铁军 中草药 1998年;29(12);846。
    5.中药新药报批程序及其资料准备 王玉玺,胡家红,庄伟 药学实践杂志 1996年;14(3);190。
    6.中药新药处方论述与审评探讨 张震,路志正,吉良辰等 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 1995;6(2)1。
    7.论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 殷 智,郜红利,张 怀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医学版 2001年3月;18(1)
    8.中药新药研究对中医药理论与处方设计的基本要求 周仲瑛 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 1996; 7(4);1
    五. 起草说明
    1.本撰写原则的基本内涵
    本撰写原则的内容主要是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注册时申报的临床资料的撰写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如果根据2002年12月开始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资料3“立题目的和依据”的内容。
    2.起草这一原则的必要性
    中药、天然药物的新药研发与化学合成药物的新药研发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主要的区别是,中药、天然药的新药研发在进行新药药学、药理和临床等试验研究前,多数药物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已经具有一定的临床、药效、毒理等方面的研究基础,而这些支持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基础是影响药物研发前景、研发风险、研发中技术研究要求的重要因素,也是药品审评中比较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具有长期人用历史的传统中药复方制剂和现代中药复方制剂等。因此,在进行中药、天然药新药的药学、药理、临床等正式试验研究前,认真研究、总结和分析已有的研究基础,是中药、天然药物研发工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也是药品审评者判断注册申报资料可否支持药物进入临床研究或者需要补充相应的技术研究的基础之一,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而这一工作在中药、天然药的注册申报资料中是通过临床申报资料中相关的医学理论和文献资料来说明的,因此有必要明确中药、天然药物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撰写的基本要求,使注册申报资料基本可以反映药物研究的基础,研发者的研究思路和过程,研究目的和依据,使药品审评者也可以从中判断药物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研发基础,现有研究资料对药物进入临床研究的支持程度,并决定相应的技术要求,这就要求药品的研发者遵循中药、天然药研发的规律,重视药品研究前的选题立项工作,主动减少药品开发的风险;重点是围绕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依据撰写医学理论和文献资料。
    3.撰写原则起草的目的
    3.1构筑药品审评机构与研制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的平台。
    中药新药的研究和技术的评审是一种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工作,由于其复杂性多样性,不可能用一个完全规定的模式来限定,但是新药的技术研究也有因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和一般的原则,无论是新药的研究还是注册的技术评价一般都应该遵循这一基本的原则,其中,包括按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临床申报资料(临床方面)。通过申报资料来说明新药研究单位对药物研究的思路(临床方面)和工作,而《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的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撰写原则》 的撰写原则即是作为新药研究在这一方面需要做的基本工作和一般共性的要求,这一要求既是作为新药研究应该做的工作,也是新药技术审评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因此,这一原则的基本的目的是构筑药品评价机构与研制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的平台,奠定审评机构与研发单位就具体品种进行讨论和交流的基础。
    3.2 引导药品研发单位按中药研发的规律,重视药品临床研究前的选题立项工作
    临床前申报资料临床部分的内容的撰写主要是反映药物临床开发前的选题和立项工作思路,研发的预期目的,对药物拟主治适应症的作用方向和特点的把握,实际上是药品研发者对研发过程和基本思路的说明,如未进行临床前的认真的调研,即盲目的开发,其开发依据往往不充分,使药物的开发的风险加大,相反,如果重视了开发前的立项工作,充分估计了其中的风险,在相应的药效学、毒理学等研究方面必然会重视其存在的问题,增加相应的支持力度,减少开发风险。这是药物开发,尤其是中药开发应该特别重视的问题,也是药物研发基本规律,通过这一撰写原则的起草,引导药品研发单位重视药品研究前的选题立项工作,主动减少药品开发的风险。
    3.3 突出药品临床评价的基本原则
    这一撰写原则的直到思想是,基本反映中药新药临床前临床方面评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就是通过对临床前申报资料的审查,突出对药物研究过程的评价,以及研究结果对药物治疗拟定的适应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支持程度的评价,突出药物组方的合理性和适应症选择的合理性的评价和选题目的的明确性的评价,并为下一步药物的综合评价打下基础。比如,临床研究基础较好,来源于临床经验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对其治疗的适应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支持力度肯定要比无任何临床基础的有效成分要大的得多,因此,两者在药效、毒理的研究方面的应该有所不同。
    4.本次撰写原则的特点
    本次的起草的撰写原则,只是原则要求,由于中药、天然药物研究的特殊性,尤其是天然药物现在尚无更多的研究开发和审评的经验,需要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本次起草的撰写原则既要防止形成过去要求过严、过于注重形式的问题,也要对药物申报资料的规范性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引导研制单位重视新药开发前的选题、处方筛选、适应症的确定等相关临床工作,改变申请临床前忽视医学方面相关工作的研究,从而影响药物对拟主治的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和临床可行性的支持,进而影响药物进入正式临床研究。
    6.第一稿修订和第二稿形成情况的说明
    本次修订的第二稿撰写原则是在我们于2003年10月份起草第一稿的基础上,于2003年11月29-30日经过广州会议的专家讨论而确定的,本次修订在基本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撰写原则的结构形式做了修改,并对其具体内容的文字表述做了完善。
但针对本撰写原则的名称大家意见不太一致,目前暂使用《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的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撰写原则》的名称。拟在以后的讨论中进一步推敲。
    六.著者
    《中药、天然药物申请临床研究的医学理论及文献资料撰写原则》课题研究组

创建时间:2010-03-22 00:00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