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天然药物中试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Z]GPH4-1
中药、天然药物中试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
【概述】
中药、天然药物的中试研究是指在实验室完成系列工艺研究后,采用与生产基本相符的条件进行工艺放大研究的过程。
中试研究是对实验室工艺合理性的验证与完善,是保证工艺达到生产稳定性、可操作性的必经环节。供质量标准、稳定性、药理与毒理、临床研究用样品应是经中试研究确定的工艺制备的样品。中试研究是药品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故中试研究规模、批次、样品质量、中试场地、设备等应符合有关要求。
【基本内容】
一、中试研究的作用
进行质量标准、药理毒理、稳定性、临床研究的样品都应当是经过中试研究确定的工艺制备而成的样品。只有在工艺稳定、可行的条件下制备的样品,才能保证药理毒理、质量标准及稳定性研究结果的可靠。
通过中试研究,可发现工艺可行性、劳动保护、环保、生产成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减少药品研发的风险。
二、中试研究的有关问题
中试场地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件,中试研究设备应该与生产设备的技术参数基本相符。由于药品剂型不同,所用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车间条件、辅料、包装等都有很大差异,因此在中试研究中要结合剂型,特别要考虑如何适应生产的特点开展工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中试研究的规模与批次
投料量、半成品率、成品率是衡量中试研究可行性、稳定性的重要指标。一般情况下,中试研究的投料量为制剂处方量(以制成1000个制剂单位计算)的10倍以上【1,2】。装量大于或等于100ml的液体制剂应适当扩大中试规模,以有效成分、有效部位为原料或以全生药粉入药的制剂,可适当降低中试研究投料量,但均要达到中试研究的目的。半成品率、成品率应相对稳定。
中试研究一般需经过多批次试验,以达到工艺稳定的目的。申报临床研究时,应提供至少1批稳定的中试研究数据,包括批号、投料量、半成品量、辅料量、成品量、成品率等,并与实验室研究数据相比较。
变更药品规格的补充申请一般不需提供中试研究资料,但改变辅料的除外。
(二)中试研究的质量控制
中试研究过程中应考察各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及相关的检测数据,注意建立中间体的内控质量标准。
中试研究应提供所用药材及中试样品含测成分的含量数据,并计算转移率。
【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2年,第11页
2、杜晓曦 中药新药制备工艺研究的技术要求及问题分析.中国中药杂志. 2001,26(12):802-803
【著者】
《中药、天然药物中试研究的前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